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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合肥高新區2017年支持和引導基金集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17〕160號)文件要求,現就政策兌現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基本條件
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高新區的,符合政策文件扶持范圍的主體。
二、項目申報流程
申報單位須首先登錄合肥高新區合創匯網站(http://gx-hch.com/infa-web/index)點擊“政策通”菜單,注冊后登錄,完善所有信息后,選擇相應可申報項目填寫,提交后在“政策管理”里導出并打印,最后連同相關所需附件紙質材料一式一份,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合肥高新區財政局(望江西路與創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區管委會12樓 1203室)。技術支持:安徽數美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章靈軍 18601640315 )
三、項目申報時間
本次申報為2017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政策要求的獎補項目,系統申報及材料報送時間為 2018年 2月1日至2月12日,未在申報時段報送申報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項目補助(獎勵),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報內容及申報材料要求
1.政策第3條:基金獎勵
申報條件:經高新區備案的基金和管理機構,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和業務資質(格)。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和申請表(表1)、營業執照,提供2017年度財務報告及當年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完稅憑證。
2.政策第4條:基金管理機構獎勵
申報條件:經高新區備案的基金和管理機構,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和業務資質(格)。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和申請表(表1)、營業執照,提供2017年度財務報告及當年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完稅憑證。
3.政策第6條:辦公用房補貼
申報條件:經高新區備案的基金和管理機構,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和業務資質(格)。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和申請表(表1)、營業執照,提供基金管理機構購房的證明材料及納稅證明。
4.政策第7、8條:高管人才補貼
申報條件:經高新區備案的基金和管理機構,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和業務資質(格);基金管理機構高管人員(副總經理及其以上人員,不超過3人)。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和申請表(表1)、營業執照,申請政策第7條提供企業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名單、企業高管任命文件、當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當年高管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工資表;申請政策第8條另提供高管在合肥市第一次購車或參加培訓的證明材料及納稅證明。
5. 政策第9條:基金高級管理人員住房補貼
申報條件:經高新區備案的基金和管理機構,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和業務資質(格);基金管理機構高管人員(副總經理及其以上人員,不超過3人)。基金管理機構高管人員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未滿18歲)未在合肥市購房;須簽訂3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正常繳納社保;僅可申請購房補貼、租房補貼、入住“人才公寓”三項優惠政策中的一項。
申報材料:(1)申請住房補貼:基金管理機構高管人員住房補貼申請表(表2);營業執照;基金管理機構高管人員身份證;3年以上勞動合同及社保繳納證明等;購房合同、購房票據、房產部門出具的唯一住房證明等。
(2)申請租房補貼:基金管理機構高管人員住房補貼申請表(表2);營業執照;基金管理機構高管人員身份證;3年以上勞動合同及社保繳納證明等;房產部門出具的未購房證明;租房合同及房租票據等。
(3)入住“人才公寓”:基金管理機構高管人員入住“人才公寓”申請;營業執照;基金管理機構高管人員身份證;3年以上勞動合同及社保繳納證明等。
6.政策第10、11條:投資項目獎勵
申報條件:經高新區備案的基金和管理機構,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和業務資質(格)。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和申請表(表1)、營業執照,申請政策第10條提供投資合肥市內項目的證明材料。申請政策第11條提供基金當年其投資高新區企業項目實現利潤的證明材料及納稅證明或投資高新區內項目實際分紅的證明材料及納稅證明。
7. 政策第12條:創投機構風險補助
申報條件:經高新區備案的創業投資機構,2017年完成對區內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投資業務。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表3)、投資協議、被投資企業驗資報告及股權變更后的營業執照、被投資企業的參加社保人數證明材料。
8. 政策第13條:基金管理團隊獎勵
申報條件:在高新區注冊的基金公司投資區外企業遷至高新區,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政策且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在高新區實際運營滿1年。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及申請表(表4)、基金公司注冊及稅務登記證書、被投資企業注冊、稅務登記證書變更材料、資金到位證明材料。
五、其他事項
1.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財政局聯系人:曹揚眉(高新區管委會1203室) 聯系電話: 0551-65321351;劉世皓(高新區管委會 1203室) 聯系電話: 0551-65398749;
2.申報單位所有附件材料,如是復印件的須加蓋公司公章(原件備查)。申報單位須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列入誠信體系黑名單。
3. 已享受高新區“一事一議”重大項目政策支持的基金和基金管理機構,不再重復享受本政策相關條款。
特此通知
附件: 合肥高新區基金(管理)機構獎勵申請表(表1).docx
咨詢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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